尊敬的代理,您好!
即日起,我司所有渠道,申报价值等于或高于USD2500的美国/波多黎各件,不论关税预付/到付,我司都将按照申报价值的30%预收关税押金/风险金,收到DHL、FEDEX、UPS账单后按账单金额多退少补。如自发货日起180天还未收到DHL、FEDEX、UPS关税账单的,贵司可向我司提出申请,退回预收的关税押金/风险金。由于关税账单周期较长不受时间限制,如在货件寄出之日起180天后收到DHL、FEDEX、UPS的关税账单,我司将严格按照服务商账单,无条件向发件人追缴全额税金、杂费及手续费,且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申诉。请各代理知悉并相互转告,如有不便,敬请谅解!
温馨提示:所有渠道寄运去美国,随货发票必须注明美国10位HS CODE;如通过FEDEX渠道寄运纺织品、服装类、FDA货物,随货发票还需注明发件制造商识别码(MID CODE)。
FEDEX渠道关税到付寄往美国/波多黎各各仍有如下要求:
渠道 | 关税到付件 | |||||
收件人为公司(B2B/C2B) | 收件人为个人(B2C/C2C) | |||||
香港/大陆FEDEX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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威航速递
2025-5-13
销售部经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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